一、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工作:协助书记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组织状况,指导、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按照规定,积极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准备工作;收集和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和支部组织工作情况;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督促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审查和办理发展党员的有关工作;做好党员管理工作。
二、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基层党组织的宣传工作:协助书记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的宣传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拟定党员教育计划;协助书记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政治理论、形势政策、职业道德、校风校纪教育,鼓励其做好本职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舆情的收集和研究,特别是做好优秀党员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工作。
三、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基层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书记抓好党风党纪工作,负责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了解、检查和监督党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的情况;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处理手续;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的申诉;协助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党员和非党员教职工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基层党组织的统战工作:协助书记负责对党员群众进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掌握本单位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统战部门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干部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宣传党的对台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等。
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的委员除履行上述工作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党组织、本单位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