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1年城乡居民计生补贴新增“入口”人员进行审核确认的通知
各镇、街道卫生计生办:
我县2021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作即将展开,按照我县的计生政策规定,对45-59周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参保居民,在已享受政策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计划生育缴费补贴20元。为保证居民在缴费时将计生补贴一并缴纳上,
提出如下要求:
一、确认范围: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年满45周岁(即197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参保居民;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年满45周岁(即197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
二、确认标准:
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以《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试行)》(2006)为依据),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参保居民(2016年1月1日以来生育子女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