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部门调整及人员岗位变动期间
资产调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强化资产管理意识,确保在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岗位变动过程中,顺利完成资产的有序交接和调拨,实现资产账、物相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调拨范围
机构调整和人员岗位变动所涉及的单位变更、个人名下固定资产变更及存放地点变化均属于本次清理调拨范围。
二、资产调拨流程
1.资产使用人变更
使用人清理本人使用(含领用)资产→联系原所在部门资产管理员核对→资产发生变更的,原部门资产管理员通过资产管理系统提交资产变动业务→资产处审批变动情况。
2.资产管理员变更
原资产管理员清理对本单位所有资产→进入资产管理系统核对→各部门确定新的资产管理员→在部门分管资产工作领导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资产处备案→ 资产处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变更资产管理员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资产管理意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认识到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对提升单位资产管理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在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的指导与监督下,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的落实,真正承担起资产使用和管理的主体责任,以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资产使用人对管理和使用的资产承担直接责任,各部门务必做好部门和人员调整期间资产变动、调拨等工作,做到资产责任到人,防止资产无人管理、流失和损坏的情况发生。
(二)有序实施,确保资产数据准确
各部门要加强人员变动期间资产调剂工作的安排,资产变动做到账物相符、衔接有序、数据准确,防止大而化之、简单移交、形式移交、数据失真的情况发生。
(三)加强监督,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各部门在变动、调拨资产时,应加强工作协调和相互配合,因部门调整或人员变动形成的闲置资产,应及时报资产管理处,统一进行校内统筹调配,调配完成前由原使用部门保管。
各部门应增强资产配置的规范化意识,不得利用部门调整和人员岗位变动,私自购买和处置办公设备家具。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的资产丢失、损毁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认定,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未尽事宜,请与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联系。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