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学部组织机构
一、领导班子
党支部书记 李国林
基础教学部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崔亚丽
基础教学部副主任 李永华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杨文娟
二、职责分工
(一)书记李国林(联系方式:13518664526)
党总支书记是党总支委员会的负责人,在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党总支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与部主任共同带领全部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的各项决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学院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2.与部主任共同组织研究决定本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共同研究决定本部经费开支。
3.负责抓好党的建设。按照学院党委统一部署,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制定、实施本部的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教育发展计划。
4.组织领导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学院党委学习教育计划,负责本系部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联系实际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5.坚持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好和考察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6.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特别是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7.结合本党总支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政治学习,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安排党总支工作,将党总支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委会和党总支大会讨论决定。
8.检查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向党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9.抓好党总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党总支民主生活会,搞好党总支班子的自身建设。
10.加强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协调党政关系,搞好领导班子内部团结。负责检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负责抓好本部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廉洁自律。
11.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崔亚丽(联系方式:15263832616)
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主持本部全面工作,其职责是:
1.主持部门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基础教育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等工作计划,负责马院的筹建工作。
2.负责审定公共基础课和素质选修课教学计划(包括实践教学)和各课程课程标准。
3.负责制定教师的业务进修、业务考核、聘用、人才引进计划等作。
4.负责组织审核教师学期授课计划和教职工工作量,组织制定并执行本部门奖金分配方案。
5.组织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初评和推荐工作,负责优秀教师等的评选。
6.主持本单位教学科研学术活动。
7.主持本单位行政例会,负责办学数据平台的数据收集、审核工作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8.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负责审核本单位教学科研经费的预算和核算,负责学院下拨办公、教学科研经费的使用。
9.在学院的统一安排下,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使用和保管。
10.协助基础部支部书记,完成党委对部门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
(三)副主任李永华(联系方式:15335469663)
副主任崔亚丽领导下开展各项具体教学工作。
1.根据学院总体计划要求,协助基础部主任制订本系部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学期结束时,做好教学工作总结。
2.熟悉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对本部各项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汇报。
3.参与主持制订、修订本部所有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授课计划等,做好基础部主任参谋并把好工作质量关。
4.指导科研科,确定课程改革和相关教研课题,制定课程改革的目标、进程计划和落实措施,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校际交流和教研活动的正常开展,总结交流经验,确保完成教科研任务。
5.掌握基础部教学计划进程,定期检查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师的教案、教材编写和教师执行学院各项教学规范的情况。
6.进行教学常规检查,采用随堂听课(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6次)、个别交流、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教学动态,在充分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前提下,及时形成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意见。
7.负责每学期组织至少1次本部的公开教学或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安排教师岗位业务专题学习研讨。
8.做好督学工作,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质量监控规程,不断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优化教学过程,保持稳定的教学秩序,着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协助部主任做好教师聘用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
9.负责本部教学教研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教学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专升本学生的报名、开课、食宿安排、课程安排及教师人选的确定工作,并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工作。
11.完成部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杨文娟(联系方式:18765468759)
负责马院相关工作